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文印管理,节约文印开支, 提高文印服务质量,确保学院行政、教学、科研、学生活动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修订本规定。
一、文印室服务范围
1.全院各部门、二级学院的文件及教学、科研材料的打印工作。
2.因工作需要经所属单位审批后的教师个人材料的打印工作。
3.各二级学院的学生组织开展有关活动的材料复印和速印工作。
二、文印室工作职责
1.文印室工作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的文件、材料给无关人员阅看,也不得向外泄露打印的文件、材料内容,不得截留任何文件、材料,不得将文印材料带出文印室,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文印室,以防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2.文件、材料按一定顺序文印。学院文件、材料优先,急件文稿优先,同级文稿按登记时间顺序文印。
3.在公文印制过程中,要把好校对改错关、版面设制关、文印质量关,努力杜绝错漏现象,切实维护文件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为加快公文运转,要做到紧急公文不延误,常规公文不拖拉,特文特办,随到随打,按时、保质、定量完成制文工作。
4.考卷印制:要严格执行学院考试管理条例,严格考卷校对程序;对送印样卷存盘保存至一次(期中或期末)考试结束后二周;按考试阶段合理安排印制顺序,减少积压;严格保密制度,禁止无关人员接触考卷。
5.文印室工作人员要能够熟练掌握打字、印刷技术,确保文件、材料的印制质量,按时完成文印任务。对收到的资料,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来取回,不得延误。
6.文印室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机器设备的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将机器设备借给他人使用或为他人提供服务,也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磁盘或电子游戏盘,以免感染病毒。要加强对机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或报修。
7.文印室工作人员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对文印室消耗材料的管理,避免浪费,文印用品消耗使用情况要定期报告,及时补充,认真做好文印登记和台帐工作。
8.文印室工作人员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保持文印室卫生、整洁。
三、文印工作程序
1.学院领导、党院办起草的文件和材料直接交付文印室打印。
2.学院各处(室)、直属单位起草的文件,由各部门自行打字,经分管院领导签发,党院办核稿、编号后,交文印室打印。
3.处(室)、直属单位打、复、印资料文件,需填写“文印审批单”,由部门领导签字同意。
4.二级学院(部、中心)打、复、印资料文件,需填写“文印审批单”,由各二级院(部、中心)院长(主任)同意或院长(主任)所授权的领导签批。
5.学生班级打、复、印资料文件,需填写“文印审批单”,由各二级院(部、中心)院长(主任)签字同意或院(部、中心)院长(主任)所授权的领导签批。
6.院级学生组织开展学生活动的材料需复印或速印,须填写“文印审批单”,经团委(学工部)负责人批准后,一般需提前三天送文印室。
7.打出样稿后,文印室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报送人校对勘误,校核无误后方可复印。
8.开学初、考试期间油印需提前联系,批量试卷文印需提前联系文印室。
四、文印费用结算办法
1.学院文印室对所有文印材料都实行计价收费,学院文件及院领导材料的文印费经院办核实后在院办文印费中列支。
2.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处(室)文印费,由文印室向计财处提供经各使用单位核实签字后的清单,计财处在其办公经费中结算。
3.院级学生组织的文印费在团委(学工部)学生活动经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