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具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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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03
栏目:规章制度

根据《衢州市行政事业单位部分通用办公设备配置限额标准(试行)》(衢财资产〔20122号)、《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衢职院财〔201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家具管理,提高家具使用效益,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家具作为学校资产的一部分,是学校教育教学及师生员工生活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资。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具是指桌、椅、床、柜、沙发、台架等一般设备,不包括实验实训场所等专门用途的家具。

第三条后勤保卫处是学校家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家具账、物管理,负责集中购置、调配、报废、审批、家具清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各家具使用部门必须指定家具管理员(可由资产监管员兼任),主要负责本部门家具购置和建账、报销、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计划与购置
第五条个人办公用和通用性家具按规定配置(配置规定详见附件1),特需家具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第六条每年九月份开始编制下年度家具配置计划,普通教室内的配置由教务处提出,学生公寓内的配置由学生处提出,其他由各使用部门提出。每年十月份,后勤保卫处将各部门提出的配置计划汇总并进行初审,制定下一年度家具配备计划草案,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列入下一年度经费支出预算计划。
第七条全校的家具购置由后勤保卫处负责,包括各部门用自筹资金购置的家具。具体为:

(一)计划内购置。使用部门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具申购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后勤保卫处审核,最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计划外购置。严格控制计划外购置,对确因情况特殊,需要计划外临时购置的单位,需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具申购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后勤保卫处审核,最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特需家具购置。在配置标准之外的特需家具购置,使用部门事先组织后勤保卫处、计财处对拟购置家具项目进行认证。通过后需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具申购审批表》(附认证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后勤保卫处审核,最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购置家具
要严格按照《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限额标准》以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否则不能签订采购合同。

第九条家具验收

(一)总价5000/批以下家具验收。由后勤保卫处会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并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具采购验收报告》。

(二)总价5000/批及以上家具验收。由纪检监察室、设备与网络管理中心、后勤保卫处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并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具采购验收报告》

第三章 日常管理与维修

第十条账务管理

1.计财处按规定设置家具财务账。

2.后勤保卫处设置家具总账、明细分类账,定期与计财处核对。各使用部门家具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家具的管理和使用,同时建立部门家具明细账,定期与后勤保卫处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各使用部门接受捐赠的家具,也需到后勤保卫处办理家具资产入账手续。

第十一条教职工个人办公用家具管理

1.教职工办公用配备的家具,由个人负责管理,要注意爱护,不准挪作他用,若有丢失,进行赔偿。

2.个人办公用家具,需建立明细账。

3.教职工本校范围内调动时,原则上家具与原使用人分离,接到计财处书面通知后勤保卫处办理变更手续。

4.调出本校及离退休的人员,应在离岗前将家具交回,并到后勤保卫处办理销账手续,否则,人事处不予办理离校、离退手续。教师退休后继续任课者,可办理续借手续,按期归还。

5.所有家具师生员工不得私借。因工作需要借用家具的,由部门申报、后勤保卫处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家具管理

1.教室、报告厅、会议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的家具,由各使用部门或指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使用部门(指定管理部门)要定期核对数量,检查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对于闲置不用的家具,应交回后勤保卫处另行调配。部门撤消、合并或新建部门,或者办公场所更换,由部门家具管理员到后勤保卫处办理各类家具的交接、销账、建账手续。

第十三条公寓家具管理

学生公寓用各类家具,由学生处负责管理。应明确学生使用家具责任,如有丢失或损坏,酌情赔偿。学生赔款一律上缴学校计财处。

第十四条家具的维修及报废

1.由使用部门填写相应的家具维修及报废申报表,交后勤保卫处审核后统一安排维修或按规定组织报废。

2.已批准报废的家具统一由后勤保卫处进行处置,其他部门、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五条 家具资产标签粘贴要求(详见附件2)。

章 家具使用管理奖惩

第十六条对家具管理工作重视,一贯严格执行制度,能显著提高利用率者;对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损失者;对遵守制度,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的部门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条丢失赔偿

1.各部门丢失的家具,凡未进行责任委托的,由本部门家具管理员和主管领导进行赔偿。赔偿额度根据实际情况按年折旧率10%的标准计算。

2.凡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家具损坏的,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造成家具丢失的,按原价的120%赔偿。

3.把公用家具挪为己用,搬入个人家庭,一经查出,要追回原物,并按家具原价罚款。

4.对丢失家具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按家具原价的两倍罚款并追究部门主管领导人责任。

5.按规定保存家具,由于被盗(由公安部门确认)而丢失的家具,免于赔偿。

6.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意外造成的家具丢失,免于赔偿。

7.对以上需赔偿的事故,除经济索赔,还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甚至处分。

8.处理意见形成后,应由个人赔偿的,由部门通知责任者,到计财处交纳赔偿金。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家具配置规定

2.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具资产标签粘贴要求

附件1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家具配置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公家具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校园,根据衢州市财政局衢财资产〔2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校设立办公家具购置专项经费预算,由后勤保卫处统一管理使用。

二、本规定作为学校各部门的办公家具配备限额标准,后勤保卫处参照统一配备。

三、办公家具的购置,必须严格按照《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限额标准》以及衢州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四、办公家具的配备,应遵循勤俭节约、简朴庄重、节能环保原则,兼顾美观,不得盲目追求高档次。

五、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项目

实物量标准

价格上限标准(元)

正校级

副校级

中层正职

校级

中层正职

办公桌

一人一张

一人一张

一人一张

2000/

1500/

办公椅

一人一张

一人一张

一人一张

600/

400/

桌前椅

一人两张

一人两张

一人两张

200/

200/

电脑桌

一人一张

一人一张

一人一张

300/

300/

文件柜

一人四组

一人四组

一人两组

800/

800/

沙发

一人一套

一人一套

一人一套

2500/

2000/

备注:

1.其他人员按需配置。

2.如果办公桌已按二合一功能配备则不再配置电脑桌。

六、会议室、接待室家具配置标准:

1.会议室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配备;

2.接待室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700元配备;

七、本规定实施前,各部门已配置的各类办公家具原则上只减不增、未到使用年限的家具不更换、达到使用年限的家具可以使用的应继续使用;人员变动需要新购家具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件2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具资产标签粘贴要求

  

为更好地做好家具资产(不含实验实训室专用家具)标签粘贴工作,针对粘贴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解决要求:

一、资产标签粘贴务求位置端正、整齐划一,遵循便于扫描枪扫描标签条形码的原则。

二、贴标签前,应对粘贴位置做去油渍污渍处理。

三、标签距离家具边界应有一定的距离,一般以1厘米左右为宜。

四、具体粘贴部位:

1.柜类、架类家具粘贴在柜(架)正面右上角横框处;

2.桌类、沙发类家具粘贴在侧面上部;

3.带靠背的椅子类家具粘贴在后背底部,教室用椅建议粘贴在防止人为撕毁的坐面底部,凳类家具粘贴在坐面底部;

4.其他类家具视其外形选定不宜磨损的位置粘贴。

五、对于部分家具因环境原因或家具本身原因(如学生公寓的床铺)不宜粘贴标签的,请将标签粘贴在《未粘贴家具标签一览表》由各使用单位家具管理保管备查。

六、标签粘贴流程:

1.对照家具,核对标签信息无误;

2.将标签一端撕下,粘贴在资产规定的位置;

3.抹平标签,不能有边、角翘起现象。

  

衢职院勤〔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