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做好校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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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后勤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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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30
栏目: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创建“无诈校园”,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各班主任每学期开学初对本班学生开展一次一对一面 对面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 

    二、各班主任每年初与本班学生签订反诈责任承诺书,指导学生关注公安部国家反诈中心公众号并申领反诈码。 

    三、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被电信网络诈骗的,要第一时间与 班主任、辅导员报告,在老师指导下处理后续事情。

    四、经学校反诈教育后,学生参加裸聊、非法网络兼职、非法网络刷单及网络诈骗等活动的,将记录在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内,并按照《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规定(修订)》(衢职院 学〔2021〕4 号)第十四条进行处分。 

    五、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年度内发生两起及以上电信网络诈 骗案件的,班主任当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六、学期初学校与所有教职员工签订反诈责任承诺书,经学校反诈教育后,教职员工发生被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受骗者本 人当年不能参加学校各类评优评先,不能作为其他正面典型宣传。 

    七、被电信网络诈骗的师生员工要将详细被骗经过以及关键犯错点形成书面说明材料,作为师生典型教育案例。 

    八、师生将本人银行卡、电话卡以出售、出租、出借等方式 提供给他人,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或者违法犯罪的,学校将视情 节轻重按照校规校纪给予严肃处理。  

    九、所在部门师生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一律倒查本部 门反诈责任落实情况,并由分管安全副校长约谈部门主要负责 人;本部门发生三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及以上的,由学校主要领 导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 

    十、各部门校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列入学校部门年度考核。 

    十一、该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